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書是我國的原產貨物出口到締約方進口國海關通關時,國外客戶享受關稅減免待遇的必要憑證。近年來,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相繼調整了普惠制方案,普惠制優惠逐漸弱化,
各種技術性壁壘層出不窮。而與普惠制原產地證相比,區域性貿易協定的關稅優惠是對等互惠的,企業受到的技術性貿易壁壘非常少,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項下產品所享有的優惠幅度和范圍更為深廣。
面對金融危機帶來的外需減弱和國際貿易保護的雙重壓力,我國外貿企業應充分利用區域優惠原產地規則,積極申辦區域優惠原產地證書,從而享受實實在在的關稅減免政策,降低交易成本,
強化產品價格優勢,提升產品國際競爭力,主動抓住機遇,開拓新興市場,謀求更廣闊的國際貿易發展空間。
中國貿促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于2009年8月1日開始簽發優惠原產地證書。中國貿促會發揮與國際商界聯系廣泛、與我國企業聯系密切的優勢,通過做好優惠原產地簽證工作,
力推企業用足用好優惠貿易政策,真正享受自貿協定帶來的好處,受到了廣大外貿企業的歡迎。目前,中國貿促會可簽發《亞太自由貿易協定》、《中國-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
《中國-新西蘭自由貿易協定》、《中國-秘魯自由貿易協定》、《中國-哥斯達黎加自由貿易協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項下的優惠原產地證書。企業持我會簽發的
優惠原產地證書可享受5%至50%的關稅優惠,銷往新加坡的產品可享受零關稅的優惠待遇。